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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暂停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平顶山新闻网  作者:谢蕾  2016-03-16 10:52

[摘要] 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3月1日起平顶山市暂停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以购买和租赁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采取发放租金补贴的形式给予保障。

平顶山市暂停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3月1日起平顶山市暂停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主要以购买和租赁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采取发放租金补贴的形式给予保障。

2015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商品房库存量较大。为了落实货币化补偿相关要求、减轻商品房库存压力,我市也相应调整了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政策。

3月1日起,我市暂停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尚未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市城乡规划局在规划审批时,取消作为规划设计条件的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对市政府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市政府不再另行批复取消配建比例,由市国土资源局在拟订土地出让方案时,取消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的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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