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3号)精神,为做好平顶山市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考点设在郑州市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交费及准考证领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二)报名办法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交费相结合的办法。有2014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名,首次报考或无2014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henan.ksxtbm.cirea.net.cn/index.aspx(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进入登录页面,老考生输入证件号码和档案号登录系统,新考生点击“新考生报名”登录系统,然后按照网站提示进入信息填写页面,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小于100kb,尺寸为105x148像素。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之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辖市考生“报名地点”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报名地点”应选择原所在省辖市。
(2)现场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平顶山市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及复审)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28日,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房产管理局716房间。联系电话:0375-2636010 联系人:马小刚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三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两张(粘贴在一份报名表上)、报名基本信息表一份(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只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根据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2005〕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
(三)准考证领取地点及时间
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请审核通过并交费的考生通过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www.hnrea.org.cn)“考试信息”专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五)《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七)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全省考生可在考试2个月后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www.cirea.org.cn)“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十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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